周法 办卡没消费旅行公司却跑路了!多位老年人上当受骗

时间:2024-03-21

  交上5000元,就能参加旅行社的出国旅游项目,而且是欧美、东南亚等国都包括。没想到,位于青岛市于2019年10月开张的这家旅行社,在许多市民报名以后,不仅没能旅游,公司也早已人去楼空,而且还注销了。青岛市北区文旅局表示,该公司注册信息并不是旅行社,他们也没有接到相关投诉,如该公司超出范围服务,应该由综合执法部门查处。

  受害人王某说,2019年有人给了一张宣传页,可以办卡出游,非常实惠。王先生就去了他们的办公地点,还看到了对方的营业执照,便购买了一万元的旅游卡。对方表示,自己想去哪里旅游,实际消费多少钱就从卡里扣多少钱。

  刚买了旅游卡后不久就发生新冠疫情,没有办法出去旅游。因此,王某也没有多想。2020年3月份的时候,王某联系对方公司想用卡消费出去旅游,但对方一直没回复。六七月份的时候,王某去办公现场咨询,发现早已人去楼空,对方的电话也已经是空号。自己经朋友多方查询发现,这个公司已经注销了。王某说,据他了解,已有七个人受骗,都是六十岁左右的老年人,购卡金额在五千元到一万元不等。

  另一位受害者赵某表示,公司的法人以及员工都已联系不上。他们也曾找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,但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复。

  在联系青岛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,得到工作人员的回复是,旅行社的业务属于文旅部门来监管,公司的注册才由行政审批部门来负责。而经过与青岛北区文化与旅游局的沟通,经过查询,该公司的注册内容显示并不是旅行社,而是旅行咨询公司,并不属于他们来监管。正规的旅行社,都须在该部门进行备案,他们也会进行相应的监管。从经营范围上来看,这个公司不具有旅行社服务的资格。

  如果该公司涉嫌经营旅行社业务,依据《旅游法》第九十五条:“违反本法规定,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,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;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;对有关责任人员,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。

  而如果该公司与某家旅行社合作经营业务,旅行社违反了本法规定,未经许可经营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、第三项业务,或者出租、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,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,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,并责令停业整顿;情节严重的,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;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,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。”

  合法商家经营“预付卡”业务本身没毛病,“预付”也逐渐成为新时代的消费态度。而消费者则不要随便相信广告和某些商家的口头承诺,谨防上当受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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